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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笔绘出营商实景图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3年10月25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形成一批高水平理论创新成果,公布一批法治营商典型案例,选树一批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形成一批管长远重实效制度成果,打造一批安商惠企服务场景……今年以来,按照省委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的目标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中心大局,持续筑牢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根基”;紧盯企业需求,努力打造营商环境“金字招牌”;坚持多措并举,积极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打通影响营商环境“痛点堵点”;使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法治辽宁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刊登司法行政系统在深入开展“五个一批”创建活动中谋深做实增效上持续发力的实践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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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离不开“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出庭应诉行为,推进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今年以来,锦州市司法局通过不断强化、完善各项制度,日拱一卒、久久为功,源源不断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以“规范化”建设为核心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提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关键是守规则、重程序。
  结合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今年,锦州市司法局对2016年出台的《锦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重新起草修订,以完善的制度体系保证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高质高效,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理合情有力为民,实现决策利民、建设为民。
  “重新修订的《规定》增加了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重大决策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大行政决策情况应当作为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表述更为具体、明确;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情况进行了细化;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还要求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锦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雅亮表示,《规定》对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细、越来越严。
  在完善内容的同时,《规定》还创新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方式,借助法律顾问、法学专家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助力行政机关合法性审查人员开阔思路、拓宽视角,共同研究提出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贴合工作实际的高质量意见。强化合法性审查,按照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做好重点工程建设各个阶段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有效防止、减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中的法律风险,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制度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将促进重大行政决策在“阳光”下运行,将根据事项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社会关注度等情形,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拓展公众知晓途径,引导广大群众广泛有序参与政府决策,倾听民声、汇集民智、保障民利,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可行性、稳定性。
  以“实质化”建设为基础
  强化出庭应诉行为

  庭审现场,法庭变为课堂。5月12日,随着法槌敲响,锦州市发改委等16家政府部门的副职领导及工作人员共30余人旁听了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行政案件。
  本次庭审由锦州市税务局、市商务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组织下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
  旁听人员通过认真观摩庭审各个环节,“零距离”感受司法审判全过程,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群众提供更专业、更便捷的行政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对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发声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为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锦州市司法局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发挥行政应诉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我们通过出台《锦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管理规定》,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培训,组织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整改工作会,积极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科学化建设。”锦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海表示,通过一系列举措,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去年有很大提升,下一步将从取得更好效果、化解更多争议、群众更加认同上下大功夫,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实质化解纠纷、增强法治意识、引领社会法治风尚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以“正规化”建设为保障
  打造多领域法律顾问团

  “要时刻谨记法律顾问、仲裁员和法治宣讲服务团的使命任务,切实发挥‘智囊团’‘助推器’作用,以更高标准把好‘政治关’‘能力关’‘履职关’,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破题’能力和水平,当好政府依法决策的‘参谋员’、行政争议化解的‘协调员’。”
  7月,在锦州市举行的市委市政府聘任法律顾问、仲裁委聘任仲裁员暨律师法治宣讲服务团启动仪式上,锦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猛对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决策和依法处理政府涉法事务,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去年以来,法律顾问团共协办行政复议案件21件,代理行政诉讼43件,对于疑难、新类型案件提供审理思路,出具高质量法律意见,在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反复调查、出庭答辩,并积极配合矛盾调处,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此同时,法律顾问被邀请参加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市长办公会,积极参与审核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为经济社会发展、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为进一步规范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行为,锦州市司法局制定了《中共锦州市委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有89人,法律顾问组成员有16人,将继续汇集法律顾问集体智慧,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库”和“外脑”作用,增强法律意见的全面性准确性,提升服务决策的“含金量”。
  “我将尽职尽责,在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政府商务谈判及磋商,合同审查,涉法涉诉等事务中,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锦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孟雪峰表示,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彰显法律顾问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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