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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3年11月14日 作者:司法厅普法处信息员

       沈阳

  法律进社区 普法暖民心
  为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强化辖区居民法律意识,提高居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防骗意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让更多的居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通过法律援助获得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近日,沈阳市皇姑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普法暖民心”系列普法活动。
  鸭绿江街道万山东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辽宁君宝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上了一堂有意义的法治宣传课。活动中,律师运用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法律语言,向社区居民详细讲解民法典和防范养老诈骗知识,耐心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同时提醒社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遇到可疑情况,及时与家人、朋友联系或者报警,谨防上当受骗。

  推进“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强化“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工作室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者和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及依法开展工作和维权的能力,律师受邀走进皇姑区明北社区,以案说法为社区送上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教育课。活动中,律师从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出发,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权篇的法律规定,通过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讲解,大家有问题随时提问,杨锦生律师耐心解答,有问必答形成良好的互动氛围。

  通过本次系列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切实提升了社区及居民的法治意识,增强社区及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自觉性。

  大连
  “检察+网格”订单式普法进社区

  近日,大连市普兰店区司法局杨树房司法所联合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检察+网格”订单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基层社区(村)提出的具体需求,靶向提供订单式普法服务,有效解决普法宣传工作中“供需”矛盾,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做出回应。
  针对杨树房街道赵家村委会提出的关于社区矫正审前评估以及监管责任的问题,区检察院和杨树房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专业解答,系统阐明社区矫正审前评估过程中各个责任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和日常监管的责任划分,明确应该做什么和具体怎么做,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对职责的敬畏之心。
  鞍山
  送法进农村 普法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法治意识,让法律深入人心,近日,鞍山市台安县司法局带领普法志愿服务团队到桑林镇茨于村开展了“送法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
  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详细介绍了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及流程。普法科的工作人员结合经典案例,深入浅出地将民法典中涉及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条文进行了详细阐述,并鼓励在场的乡村“法律明白人”要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强化基层法治体系建设。
  活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现场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手册及其他法律法规资料120余份;参加活动的干部群众还就日常生活中的实际法律问题进行咨询,普法志愿者服务团队均予以耐心解答,进一步拉近了距离,深化了活动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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